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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画院安徽分院

中国国画院安徽分院

滴水草堂书画网 (http://www.dsct.cn)

滴水草堂画廊 (http://www.dscthl.cn) 赵立军编辑


       中国国画院安徽分院成立于2010年10月29日,是经政府主管机关批准注册成立、隶属于中国国画院的省级艺术学术机构,第一任院长为著名画家文晓峰先生,现任院长为著名书画家、国家二级美术师文士宾先生。

         画院现拥有国内知名书画家数十人,均是省级以上书画协会会员或理事,中国画和书法作品创作水平及能力在国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画院及其所属书画家已经在北京、合肥、上海、厦门、杭州、济南、惠州、泾县等地建有创作基地或工作室。
          画院经常举办公益性文化活动、艺术学术性活动;书画艺术品交流活动;文化进社区进企业军营活动,努力推动高雅健康的艺术普及,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精神需求,用实际行动实践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
         
中国国画院 (英文名Traditional Chinese painting college ) 中国国画院是2005年经政府批准,文化部门注册的一家艺术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号79343978-4。机构设在美丽的国际大都市北京,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中国国画院在国家文化部的关心支持下开展工作,不定期举办展览、艺术交流、编辑出版等活动。中国国画院已授权北京中大华文国际书画院委托代理本院在全国的一切业务。
      
中国国画院下设中国书画院、中国书法美术研究院、人民艺术出版社、艺术教育学院、图书编辑部、设计中心、艺术家创作中心、网络运营中心、今日画廊、《今日水墨》杂志社、陶瓷艺术(景德镇)交流中心、中国国画院南方展览馆等分支机构。自成立以来,先后在山东、上海、天津、广东、陕西、江苏、青海、甘肃、江西、安徽、宁夏、河南、四川、浙江、新加坡、马来西亚等省市和国家设立三十余家分院。主办了今日水墨-中国画名家巡回展;全国山水画家十人邀请展;全国花鸟画家十人邀请展;全国人物画家十人邀请展;水墨境界-全国著名画家精品展;水墨状态-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作品邀请展,中国国画院鲁南分院院士作品展,盛世中国情-全国书画名家邀请展等多次大型书画活动。
    北京中大华文国际书画院是根据法定程序,由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成立。北京中大华文国际书画院是集书画艺术创作、研究、交流、展览展示、高中档书画集编辑制作为一体的综合艺术机构。将立足北京,面向全国及海内外聘请书画艺术界名人担任名誉职务。加强全国及海内外书画家的联系与交流,不断扩大特聘书画家及院外书画师的队伍,积极组织开展各项展览与评奖活动,编辑出版书画院作品集与个人书画专集,为聘任书画家提供优质服务与展示自我宣传平台,协助有实力书画家在北京、香港、澳门及海外举办展览、研讨会、出版个人作品集等。欢迎加盟。
     2010年至今,中国国画院联合国内多家出版社参与了中国书法家协会刻字委员会举办的《全国第八届刻字艺术展览作品集》、《第二届国际刻字艺术大展赛作品集》、《中日韩20人刻字名家展览作品集.》、山东省书法家协会刻字委员会《山东省第二届刻字艺术大展作品集》,河南省书法家协会刻字委员会《河南省第二届刻字艺术展作品集》,陕西省书法家协会刻字委员会《陕西省第二届刻字展览作品集》,《清华大学美术学院王志安书法刻字艺术工作室高研班首届、二届学员作品集》,《心象墨迹——吴东民书法作品集》,《河南省书法家协会刻字委员系列作品集》的设计、制作、印刷等。
     
中国国画院、北京中大华文国际书画院、中国人民艺术出版社联合主办的《今日水墨》杂志先后介绍了中国书法家协会副主席吴东民,中国书协理事、上海书协副主席刘一闻,中国书协理事、北京丰台书协副主席倪进祥,中国美协会员、宁夏书画研究院院长胡正伟,中国书协编辑出版委员会委员、山东省书协副主席燕守谷,中国美协会员、广东美协理事卢中见,中国美协会员、广西师范大学教授杨晓村,中国美协会员、青岛大学美术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牛尽,中国美协会员、桂林画院秘书长徐家珏,中国美协会员、山西省美协理事薛晓喜,中国美协会员、中国书协会员、北京市书协展览部副主任郭丰,中国美协会员、河北美协中国画艺委会副秘书长彭国昌,中国美协会员、惠州国画院执行副院长潘小明,中国美协会员、湖南怀化学院美术系副教授胡林,中国美协会员、山东科技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孟鸣,中国美协会员、国防大学书画研究院常务副院长谭开,中国美协会员、全国青联委员王本杰,中国美协会员、三峡大学客座教授郑瑰玺,中国美协会员、太原日报美编兰子,中国美协会员、大连画院画家于军福,中国美协会员、湖北省美术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陈运权,中国美协会员陈斌、李晓东、贾荣志、辛绍民、范敏燕、陆国强,中国美协会员、苏州国画院副院长姚新峰,中国书协篆书委员会委员刘颜涛、赵山亭,中国书协会员仇必鳌、潘梦石、尹寿坤,中国美协会员、中国美协培训中心教授张金荣等先生的作品、文章。欢迎投稿。
      《今日水墨》杂志今后将陆续推出名家名作,包装推介书画界新人新作,为扩大艺术市场不断努力。



中国国画院安徽分院官方网站:http://www.ghyah.com/

中国国画院安徽分院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上海路18号新安楼6
联系电话:13695651311 18856053750
固定电话:0551-68187196
址:www.ghyah.com
箱:54200362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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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画院安徽分院组成

院委会组成人员:

院务委员会主任:文士宾(兼)
委员:文士宾、冯润生、刘国华、孙人浩、石维达、吕长卫、钱  江、杨逸夫、李  杰、滕桂琴、凌士明、黄继飞、苏银海。
副秘书长:黄经义 凌士明

副院长组成人员:

冯润生、刘国华、孙人浩、石维达、吕长卫、钱  江、杨逸夫、李  杰、滕桂琴、黄继飞、苏银海

顾问委员会组成人员:

名誉顾问:孔仲起、文怀沙
顾问委员会主任委员:王家琰
顾问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余国松
顾问委员会委员:文书才、冯自安、文晓峰

艺术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任委员:文士宾
副主任委员:冯润生、刘国华、石维达、滕桂琴
委员: 文士宾、冯润生、刘国华、石维达、滕桂琴、孙人浩、吕长卫、黄继飞、钱 江、杨逸夫、李 杰、凌士明。
副秘书长:黄经义 凌士明
中国国画院安徽分院官方网站:http://www.ghyah.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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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画院安徽分院章程

中国国画院安徽分院章程

二零一五年二月二十八日会员大会通过

一、总则

第一条 中国国画院安徽分院是中国国画院批准成立的安徽省书画家组成的专业性学术团体,是书画爱好者交流技艺的平台。

第二条 中国国画院安徽分院以坚持“二为”方向,坚持“双百”方针,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广泛团结、组织全省书画家和书画爱好者,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繁荣和发展安徽书画艺术事业而努力奋斗。

第三条 中国国画院安徽分院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按照本院章程和专业特点开展艺术、学术和社会活动。

二、会员

第四条 本院由团体会员(地方创作基地)和个人会员组成。凡赞成本院章程,并具备相应条件,可提出申请,报本院院务委员会审核批准,即可成立本院创作基地。

第五条 在书画艺术领域取得一定成就,具有较高的思想文化素质,符合入会条件,赞成本院章程的安徽籍或在安徽工作居住的书画家和书画爱好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本院批准后,即可成为本院个人会员。

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之一者可提出加入本院申请:

    1、入展市(地区)以上级书法、美术协会主办的书法、绘画展览一次;

    2、在专业报刊发表相关书画艺术论文字数超过一万字;

3、从事书画教育、编辑出版、组织工作有显著成绩;

4、在安徽省内对地方书画艺术事业发展作出过显著成绩者。

第六条 本院地方创作基地和个人会员入会细则,经院务委员会批准后,由本院组织实施。

第七条 本院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对本院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利,有退出本院的自由。本院会员有遵守本院章程,拥护本院决议,参加本院组织的书画艺术活动,缴纳会费,维护本院建设的义务和责任。

第八条 本院会员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本院章程,视情节轻重,由本院院务委员会讨论决定,可给予通报批评、暂停会籍、取消会籍的处理。

第九条 会员级别:本院会员分为会员、书画师(分别为一、二、三级)、理事、院士等四个级别。由本院院务委员会和艺术委员会按照会员艺术专业水平评定,并发给相应证书。

三、任务

第十条 本院以最广泛地团结书画家和书画爱好者,繁荣安徽书画艺术事业为己任。本院对会员有联络、协调、服务和业务指导的职责。

第十一条 按照德艺双馨的要求,努力提高书画家和书画爱好者的思想道德素质、文化修养和艺术水平。

第十二条 继承和发扬我国书画艺术的优秀传统,提倡艺术形式、风格、流派的多样化。认真组织艺术交流、大力繁荣书画创作、开展书画理论研究,开展编辑出版,推动书画教育,培养书画人才,壮大安徽书画队伍。

第十三条 积极开展书画惠民活动、群众性书画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

第十四条 重视、支持基层书画组织工作,并以多种方式加强与各界的联系,促进书画艺术的普及与提高。

第十五条 依据有关法律和本院章程保护本院及本院会员的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 加强与各级书画艺术团体的联系与合作,为弘扬安徽书法、绘画艺术做出不懈努力。

第十七条 根据国家政策,积极发展书画艺术产业,努力增强本院的整体实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四、组织

第十八条 本院的组织原则是院长负责制和民主集中制相结合。本院的最高权力机构是院务委员会。

本院组织架构:在院长和院务委员会以下,成立艺术委员会、评审委员会、鉴定委员会、宣传教育委员会,分别负责相关专业艺术活动。

第十九条 院长职责是:

1、提名院务委员会成员及设计本院组织架构;

2、制定本院发展方向和工作计划;

3、组织书画艺术交流活动、签发各类证书;

4、筹划经费收支。

第二十条 院务委员会职责是:

1、决定本院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2、审议院长工作报告;

3、制定和修改《中国国画院安徽分院章程》;

4、审核批准成立地方创作基地;

5、决定聘请本院顾问、名誉院长等享有荣誉称号的人员。

6、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第二十一条 院务委员会委员由院长提名、三名以上委员赞成产生。各二级分院一名主持日常工作的负责人为特邀委员。担任委员的会员退出本院由院长另行推举更替人选。

第二十二条 院务委员会每季度召开院委会一次,必要时可临时召开。主席团会议不定期举行,由院长召集。院务委员会选举产生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若干人组成主席团。主席团聘请名誉主席、顾问、艺术顾问若干名,任期一届(每届一年)。

第二十三条 各专业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两人,理事四人。

五、经费

第二十四条 本院经费来源为会员会费、地方创作基地注册费年审费、社会赞助及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五条 会费:地方创作基地在申请成立时缴纳注册费;个人会员费每三年缴纳一次,不缴会费的视为自动退会。地方创作基地下属会员会费由创作基地收缴作为本创作基地经费。

第二十六条 地方创作基地年审费:创作基地实行年审制,年审时缴纳年审费,拒绝缴纳的注销其创作基地资格,并在本院网站和其他媒体公示,同时通报当地相关政府部门。

第二十七条 经费支出由经办人填写报销单,二位以上正、副院长签字批准报销。

六、附则

第二十八条 中国国画院安徽分院是中国国画院的团体会员。在中国国画院指导下开展工作,向中国国画院报告工作。

第二十九条  本院章程修改权、解释权属本院院务委员会。

中国国画院安徽分院官方网站:http://www.ghyah.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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